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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负责全市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、津补贴标准的落实工作;核准新录用人员、大中专毕业生的定级待遇和调动人员、受奖惩人员的工资待遇;负责监督全市统发工资人员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;综合管理全市机关、事业单位工资基金;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,审核全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方案;研究制订机关、事业单位的福利政策,管理全市机关的有关福利工作;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;负责全市行政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惩、辞退、辞职、申诉控告、退休等工作;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工资基数的审核工作;负责审核全市行政、事业单位精简退职人员、遗属生活补助等工作;参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、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;负责做好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参保、工资工作;协助人事争议仲裁的日常工作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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